今天早上,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、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,以及其他五位被告,被香港法院裁定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」以及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兩項罪名成立。
他們將在4月16日被判刑。而受到審判的,是民主的良心。
1922年,當甘地遭英印當局以煽動罪起訴,他在法庭上說:「我認為,對於與邪惡的不合作、以及與正義的配合,我們持有相同的責任。因此,我要求、並樂意接受最嚴厲的懲罰,因為在法律上的蓄意罪行,在我看來是最高的公民義務。」
甘地接著否定了法庭的正當性:「法官,你目前的選擇是:如果你認為你必須執行的法律是邪惡的,而我是無罪的,那麼你就應該辭去你的職務、與邪惡脫離關係。如果你相信你幫助執行的法律和體制對這個國家的人民是好的,而我的行為傷害公共利益,那麼你就應該判我最嚴厲的處罰。」
羅伯特.甘迺迪在 Ripple of Hope 演講中說:「當一個人為理念挺身而出、用行動改善別人的處境、或向不公嘶喊抗議,他會激起一個希望的漣漪;百萬個微小的漣漪,相互交錯、彼此協力,便能引起一股浪潮,衝倒壓迫的高牆。」
期待終於有一天,香港朋友的付出將帶來波瀾壯闊的民主運動,推倒獨裁的高牆。
“Each time a man stands up for an ideal, or acts to improve the lot of others, or strikes out against injustice, he sends forth a tiny ripple of hope, and crossing each other from a million different centers of energy and daring, those ripples build a current which can sweep down the mightiest walls of oppression and resistance.” - Robert F. Kennedy
#民主浪潮不退